新北市新莊區裕民國民小學
裕民國小學校詳情
上課時間
| 星期一 | 07:00–16:00 |
| 星期二 | 07:00–16:00 |
| 星期三 | 07:00–16:00 |
| 星期四 | 07:00–16:00 |
| 星期五 | 07:00–16:00 |
| 星期六 | 休息 |
| 星期日 | 休息 |
學校沿革
ㄧ、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一日,台北縣政府正式核定本校校名為:[台北新莊市裕民國民小學]。
二、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七日,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定本校正式成立設校。
三、民國七十八年八月一日,台北縣政府核定陳茂良先生為本校首任校長。
四、民國七十九年,正式招生,初期借用丹鳳及民安國小校舍授課,於八十學年度第二學期陸續遷回本校, 於八十一學年度起全部在校內授課。
五、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日,首任創校校長榮調五股鄉五股國小,縣府核派張濬哲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二任校長。
六、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一日,張濬哲校長榮調鶯歌鎮中湖國小,縣府核派吳政雄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三任校長。
七、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,吳政雄校長退休,縣府核派陳明雄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四任校長。
八 、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,陳明雄校長退休,縣府核派張恒南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五任校長。
九 、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應本縣升格改制為「新北市」,本校校名配合改制更名為「新北市新莊區裕民國民小學」。
十、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,張恒南校長退休,市府核派馬曉蓁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六任校長。
十一、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,馬曉蓁校長退休,市府核派黃榮泰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七任校長。
十二、民國一百零二年獲選新北市羽球重點學校,民國一百零三年成立第一屆體育班。
十三、本校現有班級數:國小部有70班(普通班68班、體育班2班)、資源班3班、附設幼稚園有8班(普通班6班、學前特教班1班、學前巡迴輔導班1),全校合計81班,國小部學生計有1854人,幼稚園學生計有178人,全校學生合計有2032人。
學校願景
健康 快樂 好品德
分機表
ㄧ、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一日,台北縣政府正式核定本校校名為:[台北新莊市裕民國民小學]。
二、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七日,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定本校正式成立設校。
三、民國七十八年八月一日,台北縣政府核定陳茂良先生為本校首任校長。
四、民國七十九年,正式招生,初期借用丹鳳及民安國小校舍授課,於八十學年度第二學期陸續遷回本校, 於八十一學年度起全部在校內授課。
五、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日,首任創校校長榮調五股鄉五股國小,縣府核派張濬哲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二任校長。
六、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一日,張濬哲校長榮調鶯歌鎮中湖國小,縣府核派吳政雄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三任校長。
七、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一日,吳政雄校長退休,縣府核派陳明雄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四任校長。
八 、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,陳明雄校長退休,縣府核派張恒南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五任校長。
九 、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應本縣升格改制為「新北市」,本校校名配合改制更名為「新北市新莊區裕民國民小學」。
十、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,張恒南校長退休,市府核派馬曉蓁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六任校長。
十一、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,馬曉蓁校長退休,市府核派黃榮泰校長接掌校務,為本校第七任校長。
十二、民國一百零二年獲選新北市羽球重點學校,民國一百零三年成立第一屆體育班。
十三、本校現有班級數:國小部有70班(普通班68班、體育班2班)、資源班3班、附設幼稚園有8班(普通班6班、學前特教班1班、學前巡迴輔導班1),全校合計81班,國小部學生計有1854人,幼稚園學生計有178人,全校學生合計有2032人。
學校願景
健康 快樂 好品德
分機表
裕民國小校長
校長詳細資料
學校評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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裕民國小費用
實際收費標準可能依學年度、學制、身份及學校公告而有所不同,以下資料僅供查詢參考。
| 費用項目 | 參考金額 | 收費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教科書費 | 依實際教材而定 | 依各課程及教材需求收取 |
| 學生寄宿費 | 依住宿類型而定 | 住宿學生依學校住宿標準收取 |
| 學校午餐費 | 依實際供餐而定 | 依供餐天數及餐費標準計算 |
| 家長會費 | 依學校規定 | 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|
| 學生團體保險費 | 依當學年度標準 | 依相關學生團體保險規定辦理 |
| 其他費用 | 依實際項目 | 依學校公告及實際課程需求收取 |
裕民國小助學金
以下整理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金額,實際申請資格、名額及辦理方式仍應以相關單位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(一)學業優秀獎學金
- 高級中等學校: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5,000 元 。
- 國民中學: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3,000 元 。
- 國民小學: 每人每學期 新臺幣 2,000 元 。
(二)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
-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:
- 第一名: 10,000 元
- 第二名: 8,000 元
- 第三名: 5,000 元
- 第四名至第六名或佳作: 3,000 元
團體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
- 競賽成隊人數二人至十人: 每人 5,000 元
- 競賽成隊人數十一人至二十人: 每人 2,500 元
- 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人至三十人: 每人 2,000 元
- 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: 每人 1,500 元